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学校党委三届六次全会和2023年战略研讨会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校园正能量人物、团体及事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桂工人解放思想、开拓奋进,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上台阶开新局,决定开展2023年“出彩桂工·年度致敬”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1月19日
二、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含附属单位和离退休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等人物、团体或事件。
三、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公信力、感染力、影响力。参评人物、团体和事件曾被校内外媒体公开报道、获得过2023年度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与表彰程序
(一)宣传推荐阶段(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12日):各部门、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充分研究、酝酿,提出推荐名单。
(二)审核初评阶段(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相关部门审核合议,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条件审核及初评,提出候选名单。
(三)评选阶段(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24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评选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出2023年“出彩桂工·年度致敬”的建议名单。
(四)公示阶段(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9日):通过校园网公示建议结果,听取师生意见。
(五)党委审定阶段(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8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评选情况,常委会研究审定。
(六)表彰致敬阶段(2023年12月30日):学校举办2023年“出彩桂工·年度致敬”颁奖晚会,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致敬。
(七)宣传报道阶段(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9日):在校园全媒体平台播出2023年“出彩桂工·年度致敬”纪录片、年度致敬人物、团体和事件的视频纪录片,各部门、各学院跟进开展相关后续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弘扬新时代爱国奋斗、建功立业、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勇挑重担、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文明校园常态化创建增辉添彩。
(二)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次活动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充分挖掘校园当年度最具正能量的真实事迹。
(三)本次活动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请各单位、各部门按时向学校推荐候选人物、团体或事件,填写推荐表(附件2),于2023年11月12日下午5:00前将推荐表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glut.edu.cn,纸质版请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宣传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A301;屏风校区:办公楼309)。
未尽事宜,请联系:孙谦谦,3698558;骆靖璇,5896145。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出彩桂工·年度致敬”评选标准
2.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出彩桂工·年度致敬”评选推荐表
桂林理工大学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日